2016四川阿壩州直事業(yè)單位考調資格復審和面試公告
根據《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中共阿壩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和《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調整的公告》,現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按照考調崗位名額,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毒C合知識》筆試分數低于所有考生平均分數一半的考生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確定范圍。如果考調名額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之比不足1:2,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一、資格復審要求
(一)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
(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由考生報考崗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通知,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手機暢通。因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凡不按州直主管部門(單位)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在資格復審中出現的面試缺額,按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進行一次遞補。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由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在《阿壩州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因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按時參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同時不再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收取)。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二、資格復審應具備以下材料:
(一)攜帶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阿壩州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1份)、畢業(yè)證(歸國留學人員須提供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1張(2寸,張貼在面試通知書);
(二)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內容為:參加工作時間、基層工作時間、現任職務、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是否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及受處分的情況、是否同意報考等);
(三)報考崗位有資格、經歷(驗)要求的,還應攜帶相應的資格證書、經歷(驗)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報考人員《承諾書》1份。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
考生的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由各主管部門(單位)在資格復審時通知。
四、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注:筆試準考證、《阿壩州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可于2017年1月4日—1月27日在報名網站(http://bm.e21cn.com)上打印。
聯系電話:
州人力資源社會局 0837-2822793
州委組織部 0837-2822361
州委編辦 0837-2825241
州科技知識產權局 0837-2822138
州農牧局 0837-2825390
原標題:關于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公告
點擊下載>>>
阿壩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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