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素質:歷史常識之張居正變法
一、考情分析
中國歷史上出現(xiàn)過很多變法,例如:慶歷新政、王莽改制、王安石變法、戊戌變法、張居正變法等。在教師資格筆試中,綜合素質對常識的考查范圍較廣,因此了解每個變法改革的歷史背景更有利于掌握相關知識點,在考試中能更靈活做題。明朝時期的“萬歷新政”便是在當時內(nèi)閣首輔張居正的主持下開創(chuàng)的。了解張居正改革的背景及主要內(nèi)容,可以更清楚地認識其重要性。
二、主要內(nèi)容
(一)改革背景
明初為了加強君主專制,廢丞相,設內(nèi)閣,首席內(nèi)閣學士稱首輔。在張居正之前,內(nèi)閣中夏言與嚴嵩斗爭激烈,夏言奪得首輔之后被嚴嵩進讒而被殺,嚴嵩為內(nèi)閣首輔。之后張居正奏疏不受重視,便休病假游山玩水,期間見到了民間生活困苦,強烈責任感使他重返政壇。到1567年,張居正以裕王舊臣的身份,進入內(nèi)閣,參與朝政,并開始一系列改革措施。
(二)具體措施
此次改革的領域涉及政治、經(jīng)濟、軍事等多領域,以下主要介紹其主要措施。
1.政治方面
實行考成法:確立的的官員考核制度。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分別登記在三本賬簿上,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賬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形成一套完善的官員考評機制,改變以往僅僅主要靠吏部來運作的官員考評。通過內(nèi)閣控制六科,以六科控制六部,最終使內(nèi)閣成了改革的中樞,控制了從朝廷到地方的各級行政機構,為之后的改革掃清了障礙。在執(zhí)行上,張居正“信賞罰”,“持法嚴”,賞罰有準,不姑息。
2.經(jīng)濟方面
清查土地:在全國進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稅的田產(chǎn)。
改革賦稅:實行“一條鞭法”,具體措施包括:
(1)以州縣為基礎,將所有賦稅包括正稅、附加稅、貢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種經(jīng)費和全部徭役統(tǒng)一編派,“并為一條”,總為一項收入。
(2)關于徭役征派,取消里甲之役,將應征的全部門銀,同丁銀合并一起。
(3)賦、役之中,除國家必需的米麥絲絹仍交實物和丁銀的一部分仍歸人丁承擔外,其余“皆計畝征銀,折辦于官”。
(4)官府用役,一律“官為僉募”,雇人從役。
3.軍事方面
重視武備,鞏固邊防。把李成梁、戚繼光等將領派到東北、西北鎮(zhèn)守重要邊防。在長城上加修“敵臺”三千多座。在邊疆實行互市政策。
(三)影響
張居正針對當時社會存在的問題,采取的一系列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國內(nèi)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一條鞭法是介于“兩稅法” 與攤丁入畝之間的賦役制度。在我國封建社會后期的賦役制度的演變中有著承前啟后的作用。
三、題目練習
【單選題】下列措施中,屬于張居正改革措施的是( )。
A.改革賦稅,實行“一條鞭法” B.相地而衰征
C.鼓勵私人開辦學堂 D.禁胡語、改漢姓
【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張居正變法的內(nèi)容。
選項A,是張居正變法的內(nèi)容。改革賦稅:實行“一條鞭法”,主要包括以下措施:(1)以州縣為基礎,將所有賦稅包括正稅、附加稅、貢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種經(jīng)費和全部徭役統(tǒng)一編派,“并為一條”,總為一項收入。(2)關于徭役征派,取消里甲之役,將應征的全部門銀,同丁銀合并一起。(3)賦、役之中,除國家必需的米麥絲絹仍交實物和丁銀的一部分仍歸人丁承擔外,其余“皆計畝征銀,折辦于官”。 (4)官府用役,一律“官為僉募”,雇人從役。
選項B,是春秋時期齊桓公在位時,管仲在齊國進行改革時提出的經(jīng)濟改革措施。“相地而衰征”指按照土質好壞、產(chǎn)量高低來確定賦稅征收額。不是商鞅變法的內(nèi)容。
選項C,是戊戌變法的內(nèi)容。在文教方面戊戌變法主張改革科舉,廢除八股,創(chuàng)辦各種學堂;派人留學等。
選項D,禁胡語、改漢姓是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內(nèi)容。禁胡語:將語言改變,規(guī)定不再說鮮卑復合語。而須改說單音節(jié)的漢語。改漢姓:把鮮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復姓),改為單姓。例如:拓跋改為元姓,獨孤改為劉姓。
選項BCD都不屬于張居正改革的內(nèi)容。故此題選A。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