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上半年陜西西安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公告 西安市教育局
為了規(guī)范西安市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及信息更正工作,教師資格證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依照《〈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西安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西安市教育局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證書(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證書的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工作請申請人關注發(fā)證機構發(fā)布的公告)。
二、受理時間、地點及證書領取
(一)受理時間:2026年3月16日—6月22日工作日內均可辦理(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受理地點:西安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地址:文藝南路194號,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102室 , 聯(lián)系電話:029-87274558)。
(三)補發(fā)、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發(fā)放時間為受理之日的次月10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領取將順延至假期后工作日),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如委托他人領取,還需提供委托人(持證人)出具的委托書(見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到同一張A4紙上)。
三、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的情形為:教師資格證書遺失。
(二)教師資格證書換發(fā)的情形為:持證人的教師資格證書有嚴重損毀現(xiàn)象,影響正常使用。
(三)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的情形為:教師資格證書信息不規(guī)范或錯誤,包括持證人的個人信息、證書號碼等。
四、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請人向發(fā)證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
(二)發(fā)證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三)發(fā)證機構審核合格之后進行信息錄入,制證并發(fā)放證書。
五、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補發(fā)、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需向發(fā)證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適用于中小學)》(見附件1)一式二份(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同樣適用該表);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由檔案保管機構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檔案保管機構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背面寫清楚姓名、資格種類、任教學科),與《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中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辦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持證人)出具的委托書(見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到同一張A4紙上)。
注: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二)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應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備案表》一式二份(見附件2);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由檔案保管機構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檔案保管機構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戶籍本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5.更正身份證號碼,持證人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更正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持證人需提供有效戶籍證明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6.如委托他人辦理,除提供以上第1-5項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持證人)出具的委托書(見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到同一張A4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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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適用于中小學)
原標題:西安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公告 西安市教育局
文章來源:http://edu.xa.gov.cn/xwzx/tzgg/2031542725536505857.html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