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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省財政廳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財政廳部分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參與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共2家。招聘單位簡要情況如下:

浙江省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審核中心系省財政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承擔全省農業(yè)綜合開發(fā)項目考察評估和財政支農項目的評審工作;組織開展全省農業(yè)綜合開發(fā)資金和項目綜合性檢查;負責農業(yè)綜合開發(fā)竣工項目省級驗收和財政支農項目的檢查驗收工作等。

浙江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系省財政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承擔全省社?;鸨V翟鲋颠\作的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省財政廳直屬2家事業(yè)單位本次公開招聘4個崗位共4人。

(一)招聘條件

1.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財政廳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表》,見附件)。

2.具備2016年7月31日前正式到崗工作的條件。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fā)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正式報到時。

2.專業(yè)。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和筆試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實施,其他環(huán)節(jié)工作由我單位自行組織。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報考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4月14日9:00 -4月22日24: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并繳費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5倍,否則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6年5月11日- 5月13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及地點:2014年5月14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綜合應用能力(A類)》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預計于5月26日左右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各崗位按1:6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和面試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以及資格復審相關安排,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內在網上通知。

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測評要素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合格線者不入選。

(三)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資格復審、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均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安排遞補。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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